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质量强州战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工作部署,州市场监管局决定在黔南州开展企业首席质量管制度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省、州有关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围绕黔南州七大工业产业、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十大服务业行业领域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实践,不断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育、聘任、履职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发挥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在质量安全、质量提升、质量创新、质量方法推广应用和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切实推动我州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助推全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职权
(一)首席质量官岗位设置。首席质量官(CQO)是企业设置对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全面负责的高层管理人员,一般应设在企业决策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聘任授权,颁发聘任证书,并授权其开展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经营、质量检验、质量安全、品牌建设等相关业务工作部门, 一般隶属于首席质量官直接领导。小微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设立。
(二)首席质量官任职条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小微企业可结合实际,参考制定相应的条件。
(三)首席质量官工作职责。首席质量官应负责企业质量品牌战略、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检控及质量安全保障;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及持续改进;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质量奖励制度,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企业质量创新、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等质量活动;负责企业质量人才的培训教育;负责企业质量文化创建与推进;建立企业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等。
(四)首席质量官工作权责。向企业决策层提出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建议;组织监督检查本企业各岗位质量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部署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的检查把关;主持本企业内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做好动员。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大力宣传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目的、作用和工作成效,广泛动员企业积极试点、探索实践。要确定重点示范企业,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大中型企业率先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二)企业自愿,政府推动。设立首席质量官,由企业自行组织建立实施。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应积极争取本地政府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质量强县(市)的重要举措,出台质量激励政策。
(三)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各县(市)场监管局要强化服务意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引入首席质量官竞争聘用机制和退出机制,保持首席质量官队伍活力。同时,要督促试点企业构建保障首席质量官职责权利的有效机制,指导首席质量官切实开展工作。
(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企业规模,有计划、分阶段地鼓励企业逐步设立首席质量官。州市场监管局拟在上半年举办一期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根据黔南州规模以上企业分布情况,建议南部片区的独山、三都、平塘、荔波、罗甸五个县每个县(市)至少明确1家企业,其余县(市)至少明确2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请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县(市)推荐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登记表报送至州局质量发展科。
原文链接: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 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qiannan.gov.cn)